经研究,丁明等2名同志拟提拔任用。根据《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条例》的规定,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丁明,男,1975年12月生,广东兴宁人,大学本科学历,法律专业,1999年7月参加工作,现任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党政办科员,拟任深圳市光明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法制与案件审理科副科长。
王伟贤,男,1981年10月生,广东雷州人,大学本科学历,法学专业,2003年7月参加工作,现任公明办事处城管办综合执法科六级执法员,拟任深圳市光明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查违中队副中队长。
公示时间为2011年8月17日至2011年8 月23日。公示期间,对公示对象在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有关的情况和问题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、来电、来信等方式向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反映(受理时间:工作日上午9:30—11:30,下午2:30—5:30;地址:光明新区管委会办公楼六楼611室;联系电话:88211660)。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。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、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,以示负责。新区组织人事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,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,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,弄清事实真相,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。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的,取消拟任职人选的任用资格。
规划土地监察大队
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